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曾揪出色狼長官,被稱為「正義警察」的台北市交通分隊陳姓警員,被控在去年底,以針孔偷拍2名女警如廁畫面,一審陳男被判2個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6萬,陳男上訴,二審台北地方法院宣判,維持原判決但緩刑3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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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警員任職的交通分隊曾在多年前,發生女警晾曬在宿舍的貼身內衣褲,遭人塗抹疑似精液的狀況,當時陳男便架設隱藏式攝影機,要揪出色狼。沒想到,該名色狼竟然就是自己隊上的長官。而陳男的見義勇為的舉動,也讓外界封陳男為「正義警察」。
去年7月31日,有女警又發現,女廁所隔板下方出現一台針孔攝影機,向上級反應後追查發現,裝設針孔的竟然就是陳姓警員,還因此也偷拍了另一名女警,陳男不僅「正義警員」的封號沒了,也丟了工作。
開庭時陳男坦承,裝設針孔是要拍攝一名愛慕已久的女警,另一名女警被偷拍並非預料中。法院認為,陳男為滿足自己一時私慾,不顧他人隱私,造成他人恐慌,一審依妨害秘密罪判刑2個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6萬元。至於民事求償部分,2名女警請求各30萬元賠償,法院判准,這部分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