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高雄市某國中體育老師阿榮(化名,以下皆同)與就讀三年級的女學生小美交往,卻趁機以手指性交或在車上隔著制服撫摸猥褻,結果卻被路過的美術老師撞見兩人摟摟抱抱的場面,整起事件才因此曝光。雖然阿榮坦承與小美有些曖昧對話,卻沒有做出違法的行為,但法官並不採信,最後仍被判刑2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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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美提到,一開始是老師說要交往,後來兩人曾在校內以手指發生性關係,情人節時也會送巧克力,「我們是在學校社團認識的,我有主動邀請加臉書好友,之後就利用晚上補習完大概8點到10點之間的時間用手機聊天,因為我很欣賞他的球技和引導方式。這期間我有跟班上的女生好友說,她那時就有勸我不要繼續了。」
後來,阿榮在2016年3月某日的午休時間開車載小美進入地下室,她繼續說,當車子停妥後,對方就開始解制服的鈕扣並伸進內衣裡撫摸胸部,事隔10天兩人又在車上曖昧,「他坐在駕駛座,我坐在他的大腿上,關上車門就開始撫摸胸部和下體,結束之後我一下車就看到美術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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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擊整個過程的美術老師出庭證稱,當天她看到小美從阿榮的汽車駕駛座爬出來,手上還抱著教室日誌,心裡想著怎麼會有學生待在老師車子的駕駛座,於是好奇停下來看看,兩人就這樣對望了一陣子,當下雙方都沒有講話,等到回到辦公室才跟輔導室主任通報,最後再親自前往學務處找生教組長,希望對方務必要向相關單位通報。
對此,遭指控的對學生伸出狼爪的阿榮反駁,他與小美確實會透過臉書聊天,或許有些對話比較曖昧、親密,但絕對沒有發生性行為或做出猥褻舉動。不過,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為,出庭的證人包括其他老師、工友,所有人的說詞都與小美沒有太大出入,加上有監視器畫面佐證,可見他只是在利用女學生對自己的仰慕之情逞慾,事後也沒有達成和解,於是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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