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近2年共通報46名性侵前科犯 入境後台警竟無法追蹤

▲美近2年共通報46名性侵前科犯,入境後台警竟無法追蹤。(圖/翻攝畫面)

▲吳姓性犯罪前科犯就住在松山區1處公寓,轄區警方多次訪查皆未在家,最後才知道他在內湖某間科技公司工作。(圖/記者趙永博攝)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灣自2005年修正《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後,有性侵害的前科犯都會被記錄進刑事局的性犯罪前科犯資料庫,同時定期接受警方的訪查,不過日前1紙警政署的公文流出,指出有台美雙重國籍的性侵前科犯入境台灣,不過因為他在台灣沒有刑事紀錄,所以警方並不能針對他進行訪查,只是不能從事教育相關的工作。

根據警政署的資料顯示,美國根據《梅根法案》從2016年至今一共通報台灣46次,指出有性犯罪的前科犯可能入境台灣,不過最後僅有6名入境,最新1例的通報在2018年的2月24日。

1名33歲有台、美雙重國籍的吳姓男子入境台灣,居留地就在台北市松山區,轄區松山分局多次前往訪查或者打電話確認位置,但不是不在家就是不接電話,此舉讓警方相當困擾,最後才查出吳姓男子就在內湖某間科技公司任職。

警政署國際組指出,只要接到美國通報並確認入境,那警政署這邊就會發文給教育部、勞動部、衛福部以及移民署相關單位進行防範,由於目前僅美國有相關的法案會通報其他國家,所以尚未接獲其他國家的性犯罪前科犯通報。

警方也提到,台灣的《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在2005、2011年先後修正後,性侵前科犯假釋、緩刑、免刑、赦免,必須接受觀護人保護管束以及警方的訪查,不過具有雙重國籍的性犯罪前科犯,因為在台灣並沒有判刑甚至是刑事紀錄,所以警方無法進行追蹤,導致性侵案發生時,警方無法立即追蹤到嫌犯。

▼警政署指出,從2016年至今共接獲46名性犯罪前科犯的通報,不過僅有6名入境台灣。(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