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政府涉詐欺洗錢近3億 林志昇聲押禁見4人交保

▲▼台灣民政府黑熊部隊特訓操演。(圖/取自台灣民政府)

▲檢調追查台灣民政府洗錢案,不法所得初估近3億元,將發起人林志昇夫妻聲押禁見。(圖/資料照)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桃園地檢署偵辦台灣民政府涉洗錢、詐財案,10日兵分7路大規模搜索,傳喚包括發起人林志昇在內共8人。經過漏夜偵訊,將林志昇、妻子林梓安、中央會館所有人游象敬3人,以有串證逃亡之虞聲押禁見。至於財務大臣蔡財源等4人,則是分別諭知100萬、20萬、5萬元等交保候傳,初估不法所得共近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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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表示,經密集偵訊被害人約110人後,10日上午兵分多路,同步搜索林志昇夫妻及核心幹部住處、民政府中央會館等7地。其中查獲長短槍共9把,以及在林志昇家中搜出1.3億多元白花花的鈔票。

根據檢方初步了解,林志昇自2012年起,虛構不存在的「美國軍事政府」,謊稱該政府授權台灣民政府核發專屬身分證、旅行證、車牌及行照等。民眾加入台灣民政府,想取得身分證,得花1000至1500元,旅行證6000元,車牌及行照6000元,並且得以每股50萬元集資購買旅行證的印製設備,如有旅行證出售,就可分紅。

▲要申請台灣民政府的車牌、行照,得花6000元。(圖/資料照/翻攝自台灣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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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昇並開設培訓政務官員課程,費用2萬4000元,宣稱未來待「美國軍事政府」接管台灣、政權移交台灣民政府時,即可任職政務官等等。同時聲稱已向美方提起「請求美國接管台灣之訴訟」,民眾若捐助1元新台幣,未來可兌換1元「正台幣」,也就是台灣民政府發行的貨幣,等同1美金。

檢方初估,林志昇等人不法所得近3億元,為追討犯罪所得防止脫產,在清查各筆可疑交易與資產後,就林梓安名下7個金融帳戶內,約600萬新台幣及52萬多美金餘額,以及市值共8000多萬元5筆土地,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扣押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