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中岳/台北報導
陸軍關渡地區指揮部機械化步兵1名22歲的吳姓軍人,在2014年認識1名少女,雙方在2015年遭少女父親發現曖昧行為,於是相約調解委員會和解,吳男承諾不再與少女聯絡,但2人竟背著少女父親碰面,甚至在2016年至2017年間發生多達4次性行為,氣得少女父親提出告訴,士林地院9日判他1年10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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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現年22歲的吳姓男子,在2014年與1名16歲少女交往,少女父親驚覺女兒有異,2015年3月詢問之下後約吳男到調解委員會協調,吳男答應不再跟少女聯絡,但雙方事後仍然持續交往,更在2016年10月、11月間發生2次性行為。
2017年2月吳男入伍從軍後,還是繼續與少女保持聯繫,吳趁放假之際,2度與少女在北投溫泉旅館發生性行為,檢方指出,吳男在從軍之前所犯之事,應以刑法論處外,從軍後之行為應以陸海空軍刑法中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性交罪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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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指出,少女年紀輕對性行為尚屬無知,吳男竟為求己慾而多次與少女發生性關係,影響少女身心健全發展,且少女父親具狀要求從重量刑,因此宣判吳男1年10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