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桃園市9歲的吳姓男童在徐姓生母癌症病逝之後,不僅祖父母不願意扶養,就連外祖父母也以「負擔很大」推託,生父多年來更是不聞不問。徐女的楊姓前夫聽聞此事,雖然知道吳小弟與自己沒有血緣關係,仍決定將孩子接到家中照顧,最後也獲得法官認同成為監護人。
徐女2012年開始與楊男交往並在隔年8月結婚,當時楊小弟已經1歲多,一家三口感情融洽,後來她因故離婚,但才剛搬離一同居住3年多的家3個月就被檢查出罹患癌症,原本想將孩子託付給外祖父母照顧,但年邁的雙親明確表達沒有意願協助,只好改詢問前夫,對方了解情況之後隨即一口答應幫忙照料,直到她病逝仍對孩子視如己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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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吳小弟的生父、祖父母在徐女病逝後仍不願接手,楊男看著這個幾乎可以說是由自己一手帶大的孩子淪落到這樣的困境也很不捨,於是決定繼續扶養、好好將他拉拔長大,「他是我從小帶大的,我們兩人情同父子,目前也和4歲大的女兒一同住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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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小弟的祖母出庭時提到,就看孩子想要跟誰,畢竟楊男一照顧就是6年多,自己的二兒子還生病躺著,光靠2萬5000元的月薪根本無法再多養一個孫子;而外祖父母則表示,「女兒過世後我們就沒看過孩子,因為他喜歡和楊男住在一起,他還有一個哥哥、一個姊姊是我們在扶養,負擔很大,也沒有辦法再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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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院法官囑託桃園市社會工作師公會前往訪視,評估後認為楊男身心狀況良好,經濟收入尚能支付一家三口的生活開銷,加上他會配合孩子的生活作息,親自接送他們上下學、規劃未來的教育,縱使居住的地方是租用的套房,條件比較不理想,但他與其他住戶互動關係良好,社區內也有公共空間可供孩子遊玩,顯然可以滿足未成年人的成長需求。
由於吳小弟的生父經過合法通知都未到庭接受訊問,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陳述意見,法官根據社工評估的結果認同楊男更適合成為孩子的「父親」,於是裁定停止生父的親權,改由他擔任監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