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被判4個月 黃國昌嫌太少:輕縱黃世銘翻版!

▲行政院長賴清德立法院備詢、法務部長邱太三VS立委黃國昌▼。(圖/記者屠惠剛攝)

▲時代力量立委立委黃國昌。(圖/記者屠惠剛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洩密等案遭北檢起訴,一審獲判無罪。全案經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15日撤銷原判決,改判馬英九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對此,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表示,不過只「重判」4個月,還可以易科罰金,完全是法院當初輕縱黃世銘的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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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在任內處理前立法院長王金平替柯建銘關說司法案件,後來引發洩密爭議,前檢察總長黃世銘被判定有罪,因此馬英九被控涉《刑法》洩密罪、教唆洩密罪等罪。法院一審判定馬英九當時行使《憲法》賦予總統的「院際調解權」、可阻卻違法為由判無罪,15日高院二審,判馬英九4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對此,黃國昌說,馬英九有罪,不過只「重判」4個月,還可以易科罰金,完全是法院當初輕縱黃世銘的翻版,共同違法毀憲亂政的總統與檢察總長,均獲得司法輕輕放下。權貴犯罪果然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