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邱中岳/台北報導
檢調偵辦台北市中山一派出所員警涉嫌包庇色情酒店業者案,17日凌晨再度搜索中山分局等11處所,並傳喚多名員警說明。17日晚間,將其中6名現任、退休員警聲請羈押,台北地方法院召開羈押庭,經過一天一夜,上午9點30分法官諭知,以有串證、滅證之虞,且恐尚有共犯在外,為求保全偵辦事證,6人通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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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是,涉案的現任台南市警局偵查佐顏子恩與另案酒店業者供述兜不攏,另一涉案的退休警官馬國棟部分,也還有共犯在外。而6名員警有能力以警察職權打探案情,影響有利害關係之共犯、證人的陳述,且與另案酒店業者仍有勾串使案情隱晦不明的危險。
另外,馬國棟與台北市保安警察大隊小隊長曾紀勳的手機Line對話紀錄,都有被刪除的情況,足認有湮滅證據之嫌。加上6人所涉犯為本刑10以上至無期徒刑之《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因此裁定6人羈押禁見。
今年3月,檢調接獲舉發,有中山一派出所的員警涉嫌收受轄內色情酒店「曉」業者的賄賂,包庇業者,時間長達2年,因此在3月12日發動搜索傳喚,時任中山一派出所所長的林崇成,以及另外3名員警、酒店媽媽桑被以有串證、滅證及否認犯案不吐實之虞,皆遭到羈押禁見至今,唯一交保的僅中間人,條通知名酒商鮑銘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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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調持續追查全案,發現還有員警被「嘉麗寶」、「Fair Lady」等轄內酒店業者買通,包庇性交易,因此發動第二次搜索,帶回幾名中山分局、派出所員警偵訊,訊後請回。但此時又有檢舉函寄送至台北市政府市長室,表示有員警涉嫌包庇色情酒店,該檢舉函由市府轉交地檢署,因此檢方在17日凌晨進行第三度搜索傳喚。
包括現任中山一派出所巡官吳翊銘、萬華分局大里街派出所巡佐侯朝斌、台北市保安警察大隊小隊長曾紀勳、長安派出所員警楊智清、台南市警局偵查佐顏子恩,以及已退休的員警馬國棟,皆遭到檢方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罪,聲請羈押。
根據了解,這次的搜索傳喚行動,主要是針對曾擔任遭檢舉從事媒介色情「曉」酒店管區的警員傳喚到案。而根據檢舉信函內容,具名檢舉4間日式酒店涉嫌經營、媒介性交易,每次出場費約1萬元、性交易費用則是2千元,出場費用是小姐與店家3、7分帳,性交易費用則由小姐獨得,另外更指控「有警員包庇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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