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同學會遭二度無套撿屍 人妻LINE群組:教你學會尊重兩字!

▲▼撿屍,性病,梅毒,淋病,愛滋。(圖/記者周宸亘攝)

▲人妻開心參加同學會,卻遭30年未見的老同學撿屍性侵,她一度怕判決書寄到家中會讓丈夫知道。(圖/示意照/圖中人物和新聞無關/記者周宸亘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中南部一名人妻小美(化名)北上參加小學同學會,她喝得爛醉,遭假好心的黃姓男同學帶到汽車旅館兩次無套性侵得逞,她事後在同學的LINE群組大罵黃,「我要教你學會尊重這兩字」、「或許有些時間是空白了,但我不是傻瓜,耳朵跟身體的記憶是很清楚」。新北地院法官依兩次強制性交罪判黃5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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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事發於2016年8月,小美要和相隔30年不見的同學見面,因在餐會上十分盡興,喝到散場時走路搖搖晃晃。黃見有機可趁,假裝要送小美回去,於是一起搭上計程車,卻要司機開到摩鐵。

黃男開房後,不顧酒醉的小美反抗大喊「我要回家」,撿屍性侵,完事後到浴室洗澡,之後又再霸王硬上弓。小美事後想要為自己討回公道,但又怕到時判決書寄到家中,會讓此件不堪的事讓丈夫發現。

小美後來在同學群組留言點名黃男,「師長沒教會你的,我要教你學會尊重這兩字」、「或許有些時間是空白了,但我不是傻瓜,耳朵跟身體的記憶是很清楚」、「事實就是我被無理的對待『性侵』了」、「黃OO你無需道歉作秀,因為我不會原諒你」、「還從我皮包抽鈔票付計程車清潔費、摩鐵夜渡資」,決定提告妨害性自主。

黃男否認犯行,辯稱沒和小美發生關係。但法官認為,小美通過測謊,雖出庭已離事發1年,但依舊哭到快無法說話,並通過測謊。法官說,黃事後有跟小美道歉,因此不採信他的辯詞,判5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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