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男自縊刑事不起訴 律師:家屬若求償未果可申請被害補償金

▲▼板橋分屍死者家屬受訪。(圖/記者陳雕文攝)

▲朱男狠殺黃姓女友後還殘忍分屍。(圖/翻攝當事人臉書)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健身教練朱峻穎狠心殺害分屍黃姓女友後,選擇上吊自殺,由於人已經死亡刑法上無法追究其惡行,在民事上恐怕也難有結果。目前根據最新監視器畫面,傳出朱男雙親疑似知情兒子的犯行,黃姓女子的哥哥29日現身面對媒體表示,如果對方父母協助滅證,一定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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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分屍案,死者哥哥出面受訪。(圖/記者李毓康攝)

蘇柏瑞律師表示,「要從法律上制裁十分有難度」,由於朱男在還沒被起訴前就選擇自盡結束生命,在法律上屬於不存在的人格,在刑法上無法被起訴,被害黃女的家屬還是可以從民事上向朱男的財產繼承人提起告訴,但對方聲請拋棄繼承的可能性非常大。

蘇柏瑞律師指出,若從民事上求償未果,家屬還可以考慮根據「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申請國家犯罪被害補償金,不需要透過律師訴訟,只需要前往犯罪發生地的地方法院檢察署申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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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財團法人被害人保護協會網站指出,補償金共分成3大類,遺屬補償金、重傷害補償金以及性侵害補償金,其中金額依傷害程度有所不同,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申請人的資格除了被害人外也包括死者遺屬,此法制定宗旨在於維護國家公平正義。

根據最新監視器畫面,朱男行兇後,曾與父母一同班衣服回桃園的新家。黃女的哥哥接受媒體採訪時則說,「如果他們(朱男父母)知情,我們一定提告。」

▲板橋分屍兇嫌朱男雙親疑似知情兒子犯行。(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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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朱男的父母聲稱並不知情,且各方畫面也只顯示兩人有協助提拿朱男的衣物,不能以此推斷他們有知情或涉案,加上22日當天無任何人報案,藏匿人犯的情況也不成立。因此,就算朱男的父母知道朱男有犯案,但若無任何證據顯示他們有藏匿犯嫌或是逃亡等涉案行為,依舊不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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