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中一名彭姓婦人的愛犬因胃脹氣送往動物醫院住院,未料凌晨接獲醫院通知需要手術,但卻沒被事先告知手術風險,當下為了救狗而同意開刀,未料接回的卻是愛犬的冰冷遺體,氣得告上法院。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院方沒事先和飼主說明手術風險,因此含精神慰撫金需賠6萬7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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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姓婦人表示,醫生原本告知愛犬病情穩定,半夜又突然致電需要進行輸血等手術,未料隔日上午才說完「只要再觀察」,一小時後愛犬就被宣告死亡;「早知道送進醫院是最後一次抱牠我一定會抱緊」,並痛批醫生沒事先告知死亡率,直呼「如果你當下跟我講說機會是0我會考慮要不要動手術」,還提到「我去的時候牠的眼睛都還張開著」,認為愛犬在等主人見最後一面。
院方則表示,若狗沒有進行手術,死亡率高達100%,反之也會有20至45%的風險,並強調有告知命危且手術沒有缺失,只是未將死亡率說明清楚、僅粗略告知。法院審理後認為,醫院本來就有義務告知手術風險,讓飼主決定是否進行手術,因此判院方敗訴,需賠6萬7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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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獸醫看見報導後發文表示,「大型狗胃捻轉是非常急症的病徵……通常到院前就死亡了,根本來不及救」,認為有可能「詳細說完狗就沒了」,因此相信該名醫生選擇手術的出發點是為了救毛孩的生命為前提,不過該案例中院方與飼主間的溝通似乎沒有很清楚,才會導致誤會,並說明「動物離開時肌肉僵硬大部分眼睛都不會閉」,並提醒飼主和院方要有良好溝通,避免再發生類似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