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浩祥/北京報導
國台辦去年10月底宣布,全面放寬在大陸執業的台灣律師代理涉台案件,擴大至五大類、273項,開放程度達以往11倍之多。台籍律師沈杰接受《ETtoday新聞雲》採訪指出,大陸對台開放律師執業項目,主要還是以一個大平台概念去走,有助緩解台灣「律師多、市場小」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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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大陸對台籍律師開放涉台婚姻、繼承訴訟等業務;去年擴大涉台執業範圍,新增合同糾紛、智慧財產權糾紛,與公司、證券、保險、票據等有關的民事訴訟,及前述案件相關且適用特殊程序案件。
大陸生活16年、現為北京國聯律師事務所台籍律師沈杰分析,擴大涉台執業範圍,讓台籍律師在大陸確實得到更多發揮;不過,以律師來說,平時培養案源、客戶量才是首要,大陸一系列的開放,主要是一個「大平台」概念。
沈杰指出,一般來說,在大陸的台籍律師分為兩類,一是取得台灣執業資格的台灣牌照律師、二是取得大陸執業資格的大陸牌照律師;考過牌照後,還得實習兩年才能上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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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大陸對台開放執業程度,沈杰認為,這讓台灣專業人才在大陸可參與調解或仲裁,的確可提供更多西進機會,「關鍵還是要靠自己努力」。
談及台籍律師在大陸,沈杰表示,台籍律師大多選擇大成、盈科、金杜等大事務所歷練,培養自身處理案件經驗;不同於台灣律師,大陸律師多半待二到三年後,就「單飛」出來自己開業。
不過,沈杰也說,大陸對台這波開放,對已取得大陸執照的台籍律師影響程度較小,在刑事、行政案件尚未放寬的情況下,仍有進一步開放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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