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藝人蔡頭2017年2月遭前員工楊世忠控告欠薪,雙方調解未果,竟又在調解室門外扭打,造成楊世忠左後頸瘀傷,甚至還公然怒罵對方「幹X娘」,新北地院8日依傷害罪判拘役10日及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5千元,拘役部分得易科罰金,全案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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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雙方相識超過30年,楊世忠在蔡頭的「紅頂藝人歌舞團」擔任燈光師兼任外場經理,原本應拿4萬5的薪資,但最後卻只領到3萬,甚至離職後也未拿到該月的薪水2萬元。他聲稱,當日觀眾不滿意表演要求退費,為平息眾怒所以就退錢給客人,兩人因此起口角,甚至遭對方「問候」媽媽,所以憤而離職,因嚥不下沒拿到錢、又被罵這口氣,決定告上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協調勞資糾紛,未料調解不成,雙方竟在調解室外爆發肢體衝突。
楊世忠遭蔡頭毆打,造成左頸瘀傷,並提起傷害告訴。蔡頭則否認有欠薪,認為是對方態度差、沒禮貌。不過他坦承兩人確實有在調解室外互毆,而且是自己先動手,「他真的太可惡,我忍不下這口氣。」
由於蔡頭認罪,檢方起訴後聲請簡易判決。法官審理後認為,薪資糾紛調解未果應要理性溝通,並尋求合法途徑解決,但蔡頭卻徒手毆傷楊世忠,足見情緒管理及自我克制能力均有不足,甚至還在法院門口公然以「幹X娘」等語辱罵、損害他人名譽,因此依傷害罪及公然侮辱罪,分別判處拘役10日及罰金5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