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36歲吳姓男子4年前開始販售安非他命,以一包(0.5公克)500元的價格分3次賣給顏姓好友,得手1500元。犯行曝光後,吳男不僅被法官裁定羈押禁見,最後還判刑11年半,讓他期間一度忍不住痛罵「法官好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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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院審理時,吳男辯稱有和顏姓好友見面聊天,但沒有販毒,反倒是對方跑來向借錢買毒被他拒絕,雙方才不歡而散。吳的辯護律師指出,吳男之所以第一時間在羈押庭坦承犯毒,是因為施用毒品後神智不清,加上想拚交保;尤其是之後脫口「法官真的好狠,我都承認還羈押我」更足證吳當時不清醒。
辯護律師說,毒品不是到處都買得到,加上顏男只是借錢,本件應屬「合資」,不能因為2人湊錢想買毒就構成販賣毒品。更何況本件販賣金額僅500元,吳男不可能冒這麼大風險來賺取小額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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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為,顏男警方筆錄、檢方複訊時都稱是向吳男買毒,直到現在出庭才翻供是為了找吳「合資」,加上他收到傳票後一度和吳碰面,有串供嫌疑,辯詞無法採信。另外,吳在羈押庭承認販毒時,曾表示上游都算他很便宜,他賣500也能賺到差價,說話邏輯不似神智不清,至於「法官好狠」則是情緒性發言,因此辯護律師的說法不成立。
法官指出,被告所販賣之毒品數量、價格雖僅為500 元,但被告自稱可以賺取價差,明顯具有營利意圖,加上吳有詐欺、毒品等前科,屬累犯,因此本件3次販賣二級毒品各判7年6個月,合併應執行11年6個月,沒收犯案用手機、不法所得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