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34歲的鄭姓男子發現張姓女友的手機內竟然有與「小王」激情交疊的性愛影片,當天要女友幫忙買遊戲點數,卻沒想到對方買錯了而無法退貨,當場暴打痛毆,女友的鼻骨骨折,臉部滿臉血,新北地院依殺人未遂罪判刑5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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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男去年7月意外發現,同居的女友手機內竟然有和其他男人的性愛影片,詢問之下對方不承認,他怒吞7、8顆安眠藥與啤酒安撫自我情緒,還稱「想看自己會不會死掉」。當天他要女友幫忙買遊戲點數,沒想到錯買點數而無法退貨,想起對方偷吃的畫面,心情越來越火大。
「你是不是在整我?」鄭男怒罵女友,千交代萬交代就不能買錯點數,「別人說的話你都會聽,我講的話你都當放屁!」當場撕毀遊戲點數卡,還用打火機燒掉,狂罵女友是「婊子」後痛毆頭部與臉,就連同住的蔡姓室友都看不下去,趕緊阻止鄭男:「不要再打了!」
然而鄭男情緒激動,完全停不下來,不理會朋友的勸導,繼續暴打女友,直嗆:「我今天就是要打死她!」害得張女當場吐血,左臉、左肩、左手受傷之外,鼻骨骨折滿臉出血。警方趕到現場時,他還正準備拿鐵槌走向張女,大嗆「給她死!」企圖搶拔警員的配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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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訊問時,鄭男指張女跟很多男人上床過,而警方的祕錄器也錄製到鄭男狂嗆「要給她死」,他想用鐵鎚打張女的頭「爆開」,甚至想奪槍企圖造成現場所有人包括警察的傷亡,還希望法院能判死刑,他根本就不想活了。
法官認定鄭男觸犯殺人未遂罪,然而考量醫院鑑定指出,鄭男有濫用鎮靜安眠藥物與酒精的情形,且案發當時情緒控制力明顯出問題;張女簽名撤告但不敢出庭,因此判鄭男5年有期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