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社會報導
高雄市一名陳姓男子持母親電話撥打市民專線1999,謊稱「我家有炸彈」等語。承辦人員聽完後,嚇得趕緊報警。橋頭地院法院審理後,認為陳男出言恐嚇、違害公眾安全,因此依恐嚇公眾罪判他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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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陳姓男子先前就曾因公共危險案件,被高雄地院判處2個月徒刑確定,並於2015年5月12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沒想到又於2018年1月3日恫嚇1999接線人員「我家有炸彈啦」、「我已經做炸彈了,我要跟人家同歸於盡」、「我現在想不開了啊,4點,我跟你說4點左右瑞豐夜市那邊會有炸彈」等話。
警方循線在楠梓找到撥打惡作劇電話的陳姓男子,並帶回警局偵訊。他供稱,只是想在電話中開個玩笑,沒想到對方卻當真。橋頭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陳男恣意向政府機關出言恐嚇,造成公眾恐慌,但兼衡高職畢業的智識程度、貧寒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因此僅判3月以資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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