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一直讓人們有一份神祕感,從事律師職務23年來,因為承辦刑事案件以及帶學校學生前往監獄參觀的次數不下40、50次以上,自以為對於監獄及看守所的處遇很了解,但在拜讀永然文化出版的李永然大律師等人合著之《監獄真相大揭露—矯正制度的現況與展望》大作後才發現,原來監所並非是自己表面上所看到的。
該書從新收、調查、工作、累進處遇分數的計算一直到假釋的申請,描述的巨細靡遺,甚至對於外役監的申請與收容人出獄後的更生保護,均介紹的非常詳盡。同時,也從監獄現況談到如何革新。雖然監獄內收容人與管理員間的關係,過去屬於「特別權力關係」,但司法院大法官先後作成了釋字第653號、第654號羈押被告只能監看不能監聽,一直到釋字第755號、第756號收容人除人身自由遭限制外,其他與一般人民享有的憲法上基本權利並無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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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對於如何解決目前監獄收容人超收(除了澎湖、綠島、金門、桃園女子、台中女子、高雄女子、三所外役監等9所未超收外,其他15所均超收),以及從過去到現在已經將收容人納入全民健保的監所醫療問題,一針見血的提出了詳細的觀察及解說。
此外,更針對收容人現況根據其性質提出分析。目前監所內的收容人以毒品犯居多,直到民國107年2月底為止共有27,976人,施用毒品者占37.2%,製賣運輸者為58%,是施用毒品罪人數的1.5倍,且逾九成有前科,其再犯率高達50.6%,甚至高齡收容人(即60歲以上)占全體比率一成,讓我們了解除了社會高齡化,監所也朝向人口老化的結構。
尤有進者,本書也對於目前的假釋制度提出檢討。還記得民國104年2月11日發生的大寮高雄監獄6名收容人的死諫事件,無非就是對於目前假釋制度之不合理提出抗議,而該書也評論了假釋審查准駁充滿變數令人詬病,並且也應該規範對於假釋救濟的時效,才能解決行政救濟緩不濟急的現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