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遏止民怨11月前死刑槍決 民:敷衍!把人當工具

▲▼鄭捷槍決,禮儀車從北所運出遺體送往板橋殯儀館。(圖/記者楊佩琪攝)

▲死刑槍決能遏阻社會上再發生命案,民眾看法兩極。(圖/資料照)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死刑是否執行的話題,在震驚社會的華山分屍案爆發、小燈泡命案又無期徒刑後,再次引發熱烈爭辯。傳出法務部長邱太三還為此入府和總統討論,看在「反廢死」民間團體的眼裡「這種敷衍了事,乾脆不要做!」贊成廢除死刑民間團體目前則暫未回應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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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廢死正義聯盟」發言人認為,本來就是殺人償命,等到這時間點才來找1、2個,根本不是遏阻,是落人口舌、製造話題「所有該槍決的就槍決,不是留幾個來做政治目的,好聽點遏阻,乾脆真的不要做算了。」

舉白曉燕案共犯張志輝為例,張志輝因涉及白曉燕案,最後獲無罪釋放,但2004年10月,卻在桃園縣冷血殺害自己的女友後,行車百公里棄屍,並在媒體記者面前吻屍「寧願她死在我手上,也不會讓人得到她。」隨後前往刑事局,找當時的局長侯友宜投案,歷經多年法院審理,最後被判無期徒刑定讞。

發言人認為,從政府不執行死刑開始,像這類的案件不斷循環「養這種人幹嘛!」若按法務部的說法,槍決不能解決問題,但法律上就是有死刑,法務部的說法等於「開了罰單還是有人會繼續犯,那乾脆不要開了。」政黨可以明確告訴社會大眾,要或不要廢死,不應該打高空,把「人」當政治操作的「工具」,遇到事情再來敷衍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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