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在運動中心擔任救生員的周姓男子,愛慕到運動中心打工的18歲女子,去年6月和她聊天時,突然熊抱她的腰部並親吻,甚至抓起她的手撫摸自己下體,嚇壞對方。不過,周男後來以36萬元和對方和解,桃園地檢署偵結予以緩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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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後,女子嚇壞趕緊報警,全案因此曝光。而周男坦承,是因為漸漸產生好感,想追求女工讀生,並約出來外出吃飯,當時單獨聊天,突然一時衝動才會犯錯。
由於周男坦承犯行,並願意賠償36萬元,和被害人達成和解,於是檢方考量他犯後態度良好,予以緩起訴處分,並要上法治教育課2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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