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一林姓男子105年5月因和另一少年起爭執,林男「撂人」找了兩名朋友助陣,還拔刀朝對方揮砍,少年被打昏後,林男還重重的猛踩他頭部及臉部,導致少年差點喪命,法院認定林男等3人下手殘忍,依殺人未遂罪判處林男5年4月徒刑,另外2名同夥則依共同犯傷害罪判處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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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男當天凌晨4點多,在超商外和朋友喝酒時,與少年產生口角,兩人扭打成一團,林男又用臉書撂人,找了陳、林兩男來助陣,一群人圍毆對方,甚至拔刀揮砍,少年慘遭砍傷、重擊頭部;林男見對方倒地後依舊不肯罷休,不僅猛踹少年頭部,又踩對方的臉、身體,撿地板的東西朝他丟,還拖著他離開現場繼續施暴,直到警方趕到,才假裝觀看被害人傷勢,少年送醫急救後撿回一命。
法院認為,林男見對方陷入昏迷後,仍朝頭部猛踹,下手力道又狠又重,直到警方到場後才肯罷休,認為林男等人有殺人之故意。法官考量,林男和對方素不相識,只因細故爭執下手甚重,而林男和施暴的兩名友人雖已和少年達成和解,但至今完全沒有支付任何款項,並未展現出悔悟之心,依殺人未遂判林男等人1年10個月到5年4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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