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深澳燃煤!新北市府提訴願「別低估人民的力量」

▲深澳電廠 。(圖/台電提供)

▲深澳電廠 。(圖/台電提供)

政治中心/新店報導

因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的關鍵一票,深澳燃煤電廠更新擴建環差3月於環評大會審查通過,環保署於6月28日公告審查結論。新北市府18日表示,正式向中央提起訴願,並強調是循當年的環保鬥士詹順貴的精神,盼中央不要輕忽了新北市捍衛環境與市民健康到底的決心,更不要低估了人民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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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計劃重啟深澳電廠新設2部燃煤機組,14日環差案審查,歷經三個多小時討論,原贊成、反對票數8比8,但詹順貴以「在法律的框架下,個人的理念必須退位」為由,投下關鍵票,該案闖關成功。

根據環保署公告,一個月內可提出訴願,新北市政府18日正式行動,由新北市環保局長劉和然及委任律師陳憲政親自將訴願書封緘後,直接由副局長王美文及律師親送至環保署完成提起訴願的程序。

劉和然指出,自深澳燃煤電廠環差案通過後,有越來越多的學者、專家、環團及民眾,陸續提出了不宜興建的理由,然而卻從未被採納;近日引起軒然大波的空污法修正案,日前三讀通過,本次修法的目的在期望加速改善台灣空氣品質,也加強了對生煤燃料的管制;但同樣的政府卻又要興建最後也是惟一一座違反世界禁煤、減碳趨勢及新修正空污法精神的新設燃煤電廠,根本自相矛盾,並向台電及中央喊話,不要再閉上眼睛、關上耳朵、蒙蔽事實。

新北市府委任律師陳憲政則代表義務律師團說明訴願理由,表示先前新北市府所提出深澳燃煤電廠將對空污、健康及生態造成的實質影響,環評過程中均未見充分評估與討論的證據,且程序部分亦存在諸多重大瑕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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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憲政舉例,如3月14日召開之環評會中,環評會委員含主席共計17名出席,其中5名為機關代表,餘11名委員為專家學者,審查時出席之專家學者均強烈表達本案應重新辦理環評之意見,然而表決結果卻為8比8,後由主席詹副署長作成修正後通過之決定;本案開發單位雖為台電公司,但本質上台電是政府獨資國營事業,受行政院監督,當時各機關委員卻未迴避表決,實已違反迴避原則。此外,第3次專案小組會議結論中,委員要求台電應「公告」並邀請新北市瑞芳區「各里辦公室」辦理「公開」會議,然台電僅形式上於今年2月10日邀請新北市瑞芳區部分里長「參訪」林口電廠,全程未「公告」,也未對一般民眾「公開」,完全不符會議結論要求,台電卻聲稱已完成程序要求,實屬可議。

劉和然強調,新北市長朱立倫一貫的立場都是不反對興建電廠、但反對興建高污染的燃煤電廠,現在環評結果已定,新北市為捍衛環境及民眾健康,只能採取進一步的法律行動,利用各種救濟管道(訴願、行政訴訟等),希望中央能拿開介入環評的那隻手,撤回深澳燃煤電廠開發案;千萬不要輕忽了新北市府捍衛市民的決心,更不要低估了民眾的力量。也呼籲所有關心環境、關心空氣品質的民眾,自己的空氣自己救,要讓中央看見人民的力量、聽見人民的怒吼,直到改變,「不怕念起、只怕覺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