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廖姓男子居然在逢甲夜市公然露出生殖器,還磨蹭路人小珍(化名)的臀部,被一旁民眾發現報警處理。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廖男竟為了一己私慾,在公開場合做出猥褻行為,加上小珍不願和解,因此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他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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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廖姓男子2017年10月7日在逢甲夜市的某巷口,居然趁小珍在排隊等買小吃時,露鳥磨蹭對方的臀部得逞,被一旁路人發現還裝作沒事,將生殖器放回褲子內後離開。警方調閱監視器後,循線逮人。
法官審理後表示,廖男的行為具有性暗示、調戲被害人的意思,並以此滿足自己的私慾,危害女方的身體自主權,對社會風氣及治安顯有不良影響,雖被害女子不願接觸、和解,但考量犯後坦承錯誤,因此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他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