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柯文哲選定敦化北路 145 巷內4樓的「小樹屋」共同工作空間( Co-working space ),做為競選辦公室,一個坐位3000,可以視情況增減,強調是最省錢打選戰的方式。但19日議員戴錫欽踢爆,小樹屋在土地使用分區屬「第三種住宅」,依土管規定,只有一樓可當一般事務所,2樓以上就不可以,但是柯辦卻租到位在4樓的小樹屋共同工作空間就屬違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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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柯文哲19日下午出席台北夜市打牙祭記者會後受訪表示,「這一樣,很多東西現在問我我也不知道,這都是要等都發局建管處再去檢查看看。」
戴錫欽指出,柯市長承租的小樹屋地點在敦化北路145巷12號4樓,依據使用分區屬第三種住宅,因其僅面臨6米道路,依法只允許1樓允許營業使用,柯辦所在的4樓完全不允許作為營業使用,「換言之,這種作法就跟文大大群館一樣,是否要限期改善?」
對此,北市副秘書長陳志銘承諾會到現場認定,若確實違法使用就要更換場地。戴錫欽說,已將資料給予都發局,現場確實是違法使用。都發局則說,依照地址書面查詢,確實是屬於住三,陳志銘則表示,還是要到現場去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