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台北醫學院前放射科主任張俊寧,被控利用辦理醫學斷層掃描儀等標案時,向廠商索取回扣「該有的禮數你自己知道」,時間長達10年,金額多達342萬多元。台北地方法院18日宣判,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將張俊寧判刑6年6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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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張俊寧自2008年起至2011年間,利用北醫辦理斷層掃描儀採購案,為特定廠商打造招標規格,協助廠商得標、取得儀器維護合約後,向廠商收取決標金10%的回扣。
因廠商要向北醫推銷核磁共振顯影劑等產品時,張俊寧又以「該有的禮數你自己知道」,每2個月向廠商收取4萬元回扣,多年來索賄金額多達342萬9000多元,被依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起訴。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張俊寧坦承犯罪,342萬9000多元也全數繳回國庫,因此合議庭認為構成不違背職務收賄,變更法條判刑6年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