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刺殺前男友逃屏東 檢方聲押尤女獲准

▲台南地院以尤女涉犯殺人罪嫌疑重大,所犯重罪且有逃亡的事實,曾企圖自殺,為保全其生命身體,認有羈押必要而裁定羈押。(圖/記者林悅翻攝)

▲台南地院以尤女涉犯殺人罪嫌疑重大,所犯重罪且有逃亡的事實,曾企圖自殺,為保全其生命身體,認有羈押必要而裁定羈押。(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38歲尤姓女子涉嫌酒後與郭姓男子發生爭執,持水果刀刺殺郭男死亡,尤女案發駕車逃回屏東,台南市警一分局據報循線前往屏東,苦口婆心力勸意圖尋短的尤女,將尤女帶回偵辦,並依殺人罪嫌送辦,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偵訊後以被告犯殺人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的事實,認有羈押之必要,向台南地院聲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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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警一分局於7月21日凌晨4時接獲110通報台南市東區1處社區大樓有死亡案件,經一分局鑑識人員初步勘察,發現有他殺之嫌,立即通報警察局刑事鑑識中心支援到場採證、勘察。死者46歲郭姓男子,身上右頸及左腹有刀傷。

警方經訪查現場保全人員、死者親友,比對相關資料及監視系統,發現死者前女友38歲尤姓女子涉有重嫌,於7月21日凌晨0時許,在該社區大門口搭乘計程車離開,警方找到計程車司機,循線找到尤女在台南市永康區租屋處,惟發現尤女駕乘自己的黑色自小客車離開台南。

經報請台南地檢署林容萱檢察官指揮偵辦,過濾資料後,發現尤女回屏東縣老家逃逸,即立即派員南下至屏東縣查訪。警方請尤女之妹於7月21日傍晚到一分局協助調查時,尤女恰巧撥打電話給其妹,尤女在電話中顯然情緒激動,並聲稱要開車去台東跳海自殺,經一分局偵查隊員警接聽電話,委婉告勸尤女不要做傻事,自殺解決不了問題,任何事實只要回來台南面對,說實話,對死者有交代,才能真正解決問題。

約經過苦口婆心電話勸導後,終讓尤女態度軟化,成功勸阻尤女尋短,並將尤女帶回市警一分局偵訊。警訊中尤女坦承,她與郭男酒後發生口角,一時情緒失控持刀刺殺郭男後,害怕逃逸。全案偵訊後以殺人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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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偵訊後,於22日晚上以被告尤女涉犯殺人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的事實,認有羈押之必要(未禁見),目前漏夜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

台南地院召開羈押庭,尤女坦承檢方聲請書所載殺人犯行,亦有相關證人證述,現場證物與被告身體照片,監視器影像截圖,line對話截圖,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扣押物照片等件為證,其涉殺人犯罪嫌疑重大,殺人罪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其犯罪後駕車前往屏東,疑有畏罪逃避之情,有相當理由認其涉犯重罪且有逃亡之虞。

另,被告於行為後精神狀況不佳,曾企圖自殺,且自陳罹患重度憂鬱症,因為睡不著都要吃安眠藥,為保全其生命身體,亦有羈押必要,應予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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