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柳名耕/台北報導
台北市松山分局23日獲報,民眾指出在南京東路四段、健康路目睹搶劫案,員警趕抵現場後調閱監視器釐清,發現雙方是債務糾紛,向吳姓債主借10萬元的江男因為還要借100萬,要求25萬保證金,結果債主卻說是10萬元的本金加利息,最後被警方逮捕依重利、妨害自由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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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查,江姓男子(52歲)在2017年11月22日向吳姓男子(19歲)借了10萬元,雙方簽了本票後,約定每個月還款1萬6千元,23日江男聯絡吳男表示還要借100萬,吳男聲稱可以介紹金主放款,不過需要25萬的保證金。
雙方約在23日下午在南京東路、健康路口談判,江男帶著曾姓女友人到場繳交25萬的保證金,結果吳男點完錢後卻說,25萬是10萬元債務的本金加利息,隨即搭著朋友的車離去。
有民眾目睹整起事件經過,以為是搶劫,就打110報案,員警調閱監視器循車牌找到吳姓債主以及同行的趙姓(18歲)、李姓(19歲)男子,訊後依妨害自由、重利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