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于榛/台北報導
因應國內少子女化問題,行政院會26日通過少子女化對策計畫,除了擴大公共化教保服務量、建置準公共化機制、擴大發放0-4歲育兒津貼,也鼓勵企業設置托兒機構;8月1日開始,就算擠不進公托,0到2歲的幼兒若是選擇準公共化的保母及托嬰中心,一般家庭補助最高6000元,中低收入戶最高8000元,低收入戶10000元,第三名以上子女每月再加發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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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2到5歲的部分,家長若是選擇收費、教保人員薪資、基礎評鑑、建物公共安全、教保生師比、教保服務品質等要件合格的私立幼兒園,一般家庭每個月能獲得不超過4500元的補助,第3名以上子女則是每個月不超過3500元補助,低收入、中低收入子女免繳費用;但此方案會從8月於6都以外縣市先行辦理,108學年度(108年8月)才會推動至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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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擴大育兒津貼部分,只要是綜所稅率未達20%的家庭、未正在領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加上未接受公共、準公共化托育服務就能領取,今年8月起,0到2歲一般家庭是每個月領取2500元,中低收入戶是4000元,低收入則為5000元,而第3名以上子女會加發每個月加發1000元;108年8月起2到4歲的育兒津貼,一般家庭則是每個月2500元,第3名以上子女每個月再加發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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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賴清德也提醒,鑑於過去部分地方政府加碼提供不同額度之育兒津貼,使得民眾因設籍地不同而有不同待遇,並衍生福利遷徙現象,因此本計畫希望透過全面實施育兒津貼與托育補助等方式,期望達到全國性的鼓勵生育效果。
針對已施行育兒津貼或托育補助之部分地方政府,請林萬億督導,並請教育部及衛福部訂定標準,持續加強溝通,及早規劃銜接期程,鼓勵各地配合中央制度。
賴清德記者會中也表示,根據計算,一般家庭的育兒負擔大約占可支配所得12.5%,因此以此此標準規劃托育補助和育兒津貼的額度,也會用這個標準和地方政府協商,但若家長在當地的育嬰負擔超出此標準,地方政府可以酌予補助,只是政院依然希望建立全國一致標準,不鼓勵地方政府在選舉時加碼托育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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