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貴州省安順市普定縣馮玲玲把三星手機放在床邊充電,沒想到電池突然爆炸,導致5歲女兒的臉部、手部被炸傷,經醫院診斷燒傷屬八級傷殘。沒想到,爆炸的電池沒有經過鑑定就被三星說是假的,女童的父親馮男氣得向三星索賠逾人民幣175.7萬元(約新台幣789.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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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貴州都市報》報導,爆炸事件發生後,三星一名公關聲稱,對此事深表關切,有任何進展會在第一時間對外公布。但是,之後卻再也沒有發布任何相關消息。由於馮男到三星總部維權也沒得到滿意答案,便以女兒的名義對天津三星通信技術有限公司、天津三星視界有限公司、貴州飛利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普天太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提告。
日前,天津市西青區人民法院在大寺法庭開庭審理。馮男表示,天津當地2018年的索賠標準與2017年相比出現變化,原本索賠金額為人民幣165萬元(約新台幣741.6萬元),現在則變成了人民幣17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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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過程中,三星曾向相關部門指出,該爆炸的電池並非原裝產品,也不是三星所生產的。可是,馮男反駁說,他使用的電池一直都是原裝電池,事情發生後都一直把電池放在身邊,但三星從未進行鑑定,就逕自表明電池是假的。
面對索賠金額的變化,三星提出延期審理的要求。馮男透露,法院也批准了要求,將在8月21日再次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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