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一賴姓男子106年5月在一間小吃店消費時,遭不明人士毆打,同年8月賴男又前往該店家,想詢問是誰打他,但該店未營業,賴男心生不滿,同日晚間11點多,拿走隔壁店的瓦斯桶朝該店丟擲,導致瓦斯氣體瀰漫,警消到場後緊急關閉瓦斯,所幸未釀成災禍,台中地院依漏逸瓦斯氣體判處他3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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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賴男在小吃店消費時,遭到不明人士毆打,同年8月飲酒後,又去了該店家想問清楚究竟是誰打他,未料當天店家沒有營業,賴男心生不滿,竟持路邊木棒砸毀該店招牌,又拿走隔壁店家的瓦斯桶,朝該店家丟擲,導致玻璃大門碎裂一地,賴男隨即從玻璃大門走入門前走廊,打開瓦斯桶開關閥,讓瓦斯氣體漏逸並瀰漫,隨時有可能因電火摩擦燃爆釀成火災。
賴男肇事後隨即乘車離去,而附近鄰居聽到聲響後立即報警,警消到場後緊急關閉瓦斯開關,所幸未釀成災禍。
法官認為,賴男犯後坦承犯行,且已賠償1000元和解金,尚有悔意,判處他3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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