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外遇偷吃學生妹 小三媽嗆「請吃蛋」被判刑

▲▼ 恐嚇「吃蛋」被判刑。(圖/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劉婦恐嚇要請張姓教授「吃蛋」,遭判拘役80日。(圖/示意圖/非本案雞蛋)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一名劉姓婦人因不滿已婚的張姓教授和自己的女兒提分手,多次傳語帶威脅的簡訊給他,聲稱要請他「吃蛋」,甚至用恐嚇口吻在簡訊內容提及小燈泡命案,使張男心生畏懼而提告。台中地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劉婦拘役8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現已退休的張姓教授在校時任職時,是吳姓女子的指導教授,他積極追求吳女,兩人自94年2月開始發展不倫戀,交往十年後,張男卻以手機簡訊告知吳女,自己要靈修,從此避不見面。

劉婦不滿女兒當了10年小三還被無情分手,105年11月起多次寄「請吃蛋」簡訊給張男,「你敢來台北口試,除了請吃蛋外,我真懷疑你如何回去?」、「又到了口試的季節,我會密切注意日期去旁聽。因為我真的很誠意要請你吃烏來溫泉蛋,同時請你喝茶」等,甚至語帶威脅的在簡訊裡提及小燈泡命案,「內湖4歲幼童遭受割喉、斬首、慘絕人寰,千萬不要得罪人喔!也祝福你的外孫女平安長大」,讓張男心生畏懼,擔心劉婦會有不理性的攻擊行為,因此提告。

台中地院認為,劉婦沒有理性處理女兒和張男的感情糾葛,反而恐嚇他人生命安全,且恐嚇內容還波及不相干的孫女,判她拘役8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