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李姓男子2017年2月將車停進新北市網溪國小的地下停車場,直到隔月想離開時才發現累積的停車費高達7710元,於是異想天開乾脆趁著其他駕駛投幣離開時,緊貼在後方跟著溜出去;新北地院法官認為,他先前就因竊盜案入獄,屬於累犯,考量到事後已和業者和解並認罪,最後僅判處拘役5日。
李男2015年時因竊盜案被高等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直到2016年5月24日才繳完易科罰金,隔年2月16日上午10點多開著于姓友人的車子外出,接著停進網溪國小的地下停車場,等到下個月準備取車時才發現費用已經累積到7710元,他一時無法付清又想離開,這才把歪腦筋動到其他駕駛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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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男先是故意將車停到出口的柵欄附近「埋伏」,等到其他駕駛拿著繳清費用的塑膠幣並投入管制設備中,再趁著柵欄升起且還未放下的空檔,緊貼在對方車後一起離開,由於他跟得很近,系統一度以為這兩輛車是同一輛,於是放行。業者事後清查發現不對勁,趕忙向新北市永和警分局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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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李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但他有前科屬於累犯,依《刑法》第47條第1項規定應該加重刑責。新北地院法官表示,李男為了逃避繳納停車費,利用不正常的方式免除債務,顯然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法益的觀念,考量到他的犯後態度以及動機、業者的損失程度,加上雙方事後已經和解並同意分期賠償,最後僅依詐欺得利罪累犯判處拘役5日,得易科罰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