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紅被叔公性侵五年,連自己的爸爸也涉嫌猥褻小紅,兩人遭到起訴判刑。(圖/記者陳雕文攝)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女童小紅(化名)從小學3年級開始遭二叔公性侵,持續5年,長期壓力,害小紅出現吃橡皮橡皮筋、棉被等創傷反應,案件直到2015年才曝光,社工還發現,小紅的爸爸也曾在一起睡覺時,撫摸她的胸部及下體,社工報警處理,審判期間,爸爸否認犯罪,小紅為了維護爸爸,怕他被抓去關,一度拒絕作證,不過經過調查審理,法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乘機猥褻共3罪,在父親節判決這個爸爸1年6個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記載,小紅的父母離異,她與妹妹跟父親、祖父母同住,叔公住在附近,2015年間,鄰居發現叔公常塞錢給小紅,覺得狀況不對,提醒小紅的媽媽要注意,在追問下,小紅才說出遭到色叔公性侵,沒想到社工介入後,竟然發現連爸爸也是加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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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色叔公,從小紅念國小3年級開始就伸出狼爪,犯行持續到國中二年級,每次完事後再塞數百元零用金堵嘴,狼叔公強行小翠猥褻170次、性交350次,犯行持續5年,害小紅出現忘了自己是誰,還有吃橡皮筋、棉被等狀況,因此依加重強制性交、猥褻罪,判刑20年。
法院審理時,狼父否認犯行,只承認和小紅同睡一房,但是一個睡床上,一個睡地板,還說「我是小紅的爸爸不可能做這種事情,我沒有摸過小紅胸部或下體,社工是在亂講話,應該要有錄音佐證」但是法院合議庭認為,小翠證詞沒有瑕疵,她甚至擔心父親被處罰、入監,審理中拒絕作證,表示對本案沒有意見,且他沒通過測謊加上社工證詞,判定確有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