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南報導
台南一陳姓婦人回娘家探望,卻意外從遠距監視器看到老公孫男和一名女子在家全裸相擁而眠,氣得她連夜從娘家開車回到台南抓姦。小三王女見東窗事發後態度囂張,不僅用三字經飆罵陳女,竟還要孫男將她趕出家門。陳女憤而提告,法官判王女應賠償陳女2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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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陳女和孫男在106年7月間結婚,育有一個小孩,陳女為了解孩子在家活動的情形,在家中裝設遠距監視器,殊不知監視器卻發揮另外功能,讓她在娘家意外看到丈夫帶小三回家,氣得連夜開車回家捉姦,發現老公和小三全裸躺在床上相擁而眠。而小三王女被捉姦在床後,態度十分囂張,不僅用三字經飆罵陳女,還要孫男把正宮陳女趕出家門。
警方調查時,王女僅坦承2人有裸身相擁而眠,但否認發生性關係。台南地院認為,陳女的物證最多只能證明2人確實有全裸擁眠的事實,但無法證明2人有發生性關係,因此無法認定有通姦。但王女與陳女老公全裸睡覺的事情,的確已經破壞陳女的婚姻幸福及配偶權,因此判王女應賠償陳女2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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