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狗兒咆哮,張姓男子放火燒盆栽園引燃火勢,被依公共危險罪判7個月有期徒刑。(圖/唐詠絮攝)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2016年5月間,一名國中畢業獨居的張姓男子,因不滿彰化溪州鄉江姓盆栽園前的狗對他狂吠,竟拿打火機點燃盆栽園內的塑膠穴盤,隨及引燃火勢,導致園內烤漆板、塑膠黑網及鋼架橫樑和600塑膠穴盤都瞬間燒燬,幸好消防隊將火勢迅速撲滅,才未釀成人員傷亡,彰化地方法院依公共危險罪,判處張男7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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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判決指出,張姓男子有精神障礙及心智缺陷,持有醫院的精神鑑定報告書,同時是台中的低收入戶,在2014年也曾因酒駕判處2個月有期徒刑,更有多項竊盜及過失致死罪等前科。
但他雖輕度智障,案發時認知「以打火機點火會導致物品燒毅」,並在自由意志下決定點火;因此推斷不遵從社會規範的人格特質與不良的社會學習是案發的主因,有重複再犯的可能性。最後法官審酌,張男案發後坦承犯案,深感懊悔,尚有追悔前非,覺悟改過之心,而與告訴人江姓男子在田尾鄉調解委員會已無條件和解,依法酌減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