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司法院民事廳長邱瑞祥,臉上總是堆滿笑意,對人親切,但認識他的人都知道,邱瑞祥對事積極。邱瑞祥長期擔任民事審判業務,腦筋清楚、條理分明。因此主導司改的司法院長許宗力上任後,讓擔任民事廳長的邱瑞祥,積極推動商業法院設置、勞動事件法立法、ADR訴訟外解決紛爭機制、裁判書簡化等重要司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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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到商業法院,這也是近期民事廳的重要業務,由於許宗力在司改國是會議半年報告時,舉出纏訟多年的SOGO股權案,又衍生出相關複雜的多件官司,每一件都是更審再更審,見解不一,也讓紛爭更難釐清。另外創投教父柯文昌涉及的普訊案,雖一度獲判無罪,但最後柯文昌仍遭判刑定讞,入獄服刑,還曾引起宏碁創辦人施振榮、和碩董事長童子賢、台達電創辦人鄭崇華、國泰金董事長蔡宏圖等企業大老,大動作出面聲援。
種種的重大商業紛爭,進入法院後,卻無法獲得順利解決,反而引起更大、更複雜的紛爭。故許宗力在推動司改時,也強調將設立商業法院,專門審理重大商業案件,這個重責大任,自然就落在民事廳長邱瑞祥身上。
司法院規劃商業法院,目前初步達成規劃商業法院與智慧財產法院合併設置、為高等法院層級、所需法官人數為9人、管轄重大商業民事事件。另外也籌畫《商業事件審理法草案》,目前已經完成初稿,預計共49條條文,主要內容除了界定重大商業事件範圍及專屬管轄外,並將律師強制代理、調解前置、專家證人、秘密保持命令等制度納入,另亦設置商業調查官,作為輔助法官之重要人力。邱瑞祥指出,商業事件審理法的調解,未來將邀集商業界大老擔任調解委員,更有效率;另外商業調查官也會聘任商界專業人士,協助法官調查評估案件,屆時這2項措施,將幫助法官更正確判讀商業糾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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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項重要的規劃,是建立專業、迅速而便利的勞動事件特別程序,包含設立勞動專業法庭、擴大審理範圍、由法官組成勞動調解委員會、減少勞工訴訟障礙、加速程序進行、強化紛爭統一解決的功能,並即時有效的保全勞工權利。
民事廳在司改過程中重要的成就,是推廣「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簡稱ADR),透過仲裁、調解、和解等程序,讓民事糾紛不用透過法院判決,就能迅速獲得雙方滿意的解決。這在司法改革的意義上,將有效舒緩法官案量,並提高民眾對司法的信賴。民事廳日前也已經完成建構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查詢平台,去年底啟用至今,已有近11500人使用,順利紓解法官案量。
雖然民事案件都是私人間紛爭,但民事廳未來仍規畫許多重視人權的措施。邱瑞祥指出,在照顧弱勢訴訟族群方面,考量到東南亞外籍人士逐漸增加,目前開庭通知、送達文書,都已經印有越南、印尼、泰國、馬來西亞文等版本;公證處也將增加預約翻譯,便利越來越多的外籍人士。另外民事廳也打算修法,讓法官審理到身心障礙者時,能將庭訊時間拉長,並由法院提供更多的協助。看來,民事廳在邱瑞祥的領導下,必能在司法改革中起到領頭羊的功用,讓我國司法更上一層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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