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憲璋/救一個受刑人就是救一個家族

▲監獄,受刑人,收容人,出監,監禁,鐵窗,鐵籠  。(圖/視覺中國CFP)

▲「救一個出獄人,就是救一個家族」,但沒有希望還談什麼教化,監所人權的提升是國家文明的重要指標 。(圖/視覺中國CFP)

英國首相邱吉爾曾提及:「民眾對待犯罪及罪犯的態度,是檢視一個國家文明程度的不二法門。」(The mood and temper of the public in regard to the treatment of crime and criminals is one of the most unfailingtests of the civilization of any country.)從國家整體而言,監獄可能是社會文明制度中被人忽視的邊緣人類,這群誤入歧途的羔羊,曾經戕害自己、傷害他人,甚至危害社會安全,所以政府的資源寧可用在其他的部門,但若能著眼於保護、尊重及闡揚人權,致力於改善監獄的地步,當即反映出社會文明的高度。

監獄是國家文明的指標,健全的矯正法典與完善制度,營造契合矯正教育的環境,實施多樣的處遇與有效的矯正計畫,提升行刑的實質功能,才能發揮監獄的真正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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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拜讀李永然、黃隆豐、李雯馨等三位法學先進合著《監獄真相大揭露》大作,這是坊間難得一見對跨領域的專業論述,書中強調喚起國人對矯正制度的關注,並以人權為主軸,竭盡心力探討問題。從實務面及法制面詳加檢視,提出針砭之方,為矯正未來擘劃嶄新之路,對矯正期待之殷可謂用心良苦,個人深表敬佩。惟書中提及背離人權的軍事化管理,與現行的實務操作顯有落差。時下矯正機構戮力推動柔性司法,揚棄昔日刻板的管教方式,實施「生命教育深耕計畫」,建構以人性化生命教育為基石的「文化監獄」;同時,賡續推展「脫胎築夢-矯正機關收容人多元就業媒合方案」,幫助收容人習得一技之長復歸社會,併此提出說明。

個人從事監獄工作「領薪水坐牢」42年,深感當下獄政的核心困境,尤以民國95年7月1日《刑法》修正施行,所祭出亂世用重「刑」的三振法案,實施後所衍生的嚴重後遺症「沒有希望還談什麼教化」,成為獄政管理最沉重的包袱,監獄到處潛藏隱形炸彈,宛如人間火藥庫,一旦爆發衝突,危機必然再現。監獄是捍衛社會安全的最後一道防波堤,如不及早未雨綢繆,在法制面研提防治之道,前途著實堪虞!

監獄超額收容問題,雖然法務部著力於「一人一床」的改善,但吾人必須坦誠面對,那僅是浮面的表象,真正的問題不單是「床」,而是營造符合國際人權,足夠收容人生活處遇相對應的活動空間。再者,與日本及歐美相較,我國戒護人力與收容人的配比負荷量更是超標,已達五倍之譜;面對日新月異的犯罪情勢與態樣,教化輔導專業人員嚴重不足,高齡化犯罪問題伴隨各項處遇及醫療等重要環節,亟待政府全力奧援,投注更多人力、物力積極改善。

刑事訴訟程序中的三個階段:偵查、審判、執行,各階段皆有不同任務,監獄服刑中的柔性教化實為重要。最好的刑事政策即是社會政策,降低犯罪、防止再犯,行刑的終極目標乃是「刑期無刑」。引導受刑人改過遷善不是端賴教條,而是透過多元藝術文化的薰陶,實用的技能訓練,使其習得一技之長,真正洗滌心靈,知錯悔改重拾信心,進而脫胎換骨翻轉人生。期盼社會給更生人一個機會,「救一個出獄人,就是救一個家族」,同心關注矯正的未來,建造一個無害安康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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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牆不該阻隔憲法所保障的受刑人人權。如何營造符合國際人權,足夠收容人生活處遇相對應的活動空間,是監所改革的基本要務。圖為李永然等人合著的《監獄真相大揭露》。

●吳憲璋,法務部顧問,法務部矯正署前署長,中華民國扶輪米山會理事長。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公司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