怨車主「壓死1隻雞」 男狠砸車窗索賠810萬判12年

▲陳男不滿車主「壓死一隻雞」,向他索賠810萬台幣。(圖/示意圖/翻攝自中新社)

▲陳男不滿車主「壓死一隻雞」,向他索賠810萬台幣。(圖/示意圖/翻攝自中新社)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廣東一名陳姓「村霸」因一名車主壓死1隻雞,竟向車主索賠180萬人民幣(約810萬台幣,下同),在雙方協商過程中,涉案的陳姓男子不但破壞車主iPhone,還持斧頭打壞車窗擋風玻璃,造成車內1位乘客暈厥。當地法院審理後認為陳男性質惡劣、影響敗壞,判處12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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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澎湃新聞》報導,2015年至2017年間,陳金朝橫行在廣東省陸豐市湖東鎮的埔村內,不僅囂張跋扈、稱霸一方,還欺壓殘害百姓,多次作案並導致數人受傷。

陳男2015年9月夥同友人並持自製斧頭砸壞1輛經過村口的計程車,還毆打車內乘客,之後他便以該車「壓死一隻雞」為由, 向車主強行索賠180萬元人民幣;在雙方協商過程中,不僅砸壞車主iPhone,還持斧頭打壞車窗擋風玻璃、用刀刺破4個輪胎,並持仿六四式手槍和手榴彈威脅車主,造成車主財產損失及車內1名乘客暈厥。

▲法院審理後認為陳男素行惡劣,判處12年有期徒刑。(圖/翻攝自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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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發現,湖東鎮政府國土所工作人員2017年7月時,曾到村裡確認被陳金朝霸占、破壞的耕地,陳男當時不僅騎摩托車衝撞阻擾,還手持鋤頭將工作人員打傷。當年11月,當地民警要逮捕陳男時,他手持獵槍與民警對峙,並無視鳴槍示警和勸降逃跑拒捕,不過最終被逮捕到案。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陳金朝無事生非,持械任意毀壞他人財物並毆打他人,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情節嚴重,其行為又構成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是典型的「村霸」。由於陳男性質惡劣,影響敗壞,嚴重危害了人民群眾的人身財產安全和當地社會生活秩序,法院決議予以嚴懲,判處他12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