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新竹縣新豐鄉鄉長徐茂淦2018年3月以條件交換,要求拆除業者清運廢棄物,並指示下屬於清明連假期間打開掩埋場大門放行,還巧立名目讓業者偷渡成功。新竹檢方對鄉長徐茂淦等人依圖利與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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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新豐鄉長徐茂淦2018年3月間要求盧姓拆除業者,拆除弟媳名下的老宅,並口頭承諾將水溝改善工程發包給盧男做為補貼,盧男變賣完高價廢棄物後,卻不願吸收剩下的發棄磚、瓦、水泥塊的廢棄物處理費,因此即要求鄉長協調負責掩埋場營運的林姓技士共商處置方式,
徐茂淦及林姓技士為節省支應徐家老宅拆除廢棄物之清除費用,議定由林姓技士安排於清明連假期間,掩埋場放假空檔,撥出3日違法放行,供盧姓業者調度,將老宅廢棄物運至新豐掩埋場內傾倒,林姓技士也配合鄉長指示,以「樹枝、樹葉」要求清潔隊員開立放行條,讓盧男順利進場傾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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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男因老宅廢棄物數量過多導致虧損,竟利用這3天的偷渡期間,再以每車8千元收費承攬北埔的營建廢棄物,與老宅廢棄物一同運到掩埋場,盧男還包了一個1萬5的紅包給現場的清潔隊員,以達感謝。盧男前後共運送118台車,總計約近千公噸建築廢棄物,處理費總計高達52餘萬元,其中徐家老宅就佔了34台車,需約20萬元處理費。
面對檢調,徐茂淦否認犯案,他認為老宅是請盧男拆除,拆除費是用拆除下來的鋁、鐵所得做為代價交換,他指示林姓技士依規定辦理,並未讓林安排盧男違法偷渡入場傾倒。不過,因證人指證歷歷,認定徐等人涉嫌重大,上周檢方將他提起公訴,新竹地院以無串證之虞,以40萬元交保侯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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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認為,新豐鄉長徐茂淦為省下拆除祖厝老宅的費用,竟用鄉長權力,要求盧姓拆除業者免費幫他拆房及清運建築廢棄物,並利用權勢要求林姓下屬配合,違法開放新豐掩埋場,讓業者違法入場傾倒。
檢方在起訴書寫到,清明節期間,因垃圾成山,遭到民眾檢發,徐茂淦於案發後,為了求卸責,再度利用鄉長的身分與權勢,要求被告林姓技士、盧姓業者在偵查調查中,做出對他其為有利的供述,犯後態度惡劣,依圖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起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