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不要,你就跟殷股檢察官一樣賤」,一名37歲石姓男子,今年5月間到彰化地檢署以告訴人身份開庭,賴姓檢察事務官針對案情詢問石男,是否願意撤告時竟出口辱罵,石男事後被依侮辱公務員提起公訴,彰化地院近日依犯侮辱公務員罪,判處石男罰金2千元,得易服勞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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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筆錄指出, 5月15日下午,石男以告訴人身分到彰化地檢署接受賴姓男檢事官詢問,檢事官執行偵查案件時,詢問石男是否願意撤回告訴,遭到石男發飆辱罵「不要,你就跟殷股檢察官一樣賤,是健康的健」,石男事後被依侮辱公務員提起公訴。
據悉,石男當天要在台中和彰化開庭,在台中開完庭後趕到彰化地檢,遲到了10分鐘,但檢事官已依流程先進行其他庭審案件,石男疑因此不滿,所以才當庭辱罵檢事官,石男事後坦承後悔犯行,同意改依協商程序判決,彰化地院近日依犯侮辱公務員罪,判處石男罰金2千元,得易服勞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