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地檢署宣誓查緝賄選決心,但由於有的縣議員、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選舉,競選相當激烈,仍賄聲賄影,到8日為止已接獲現金賄選等案超過60件,其中現金賄選金額每票從500元起跳,目前最高金額是2000元,已分別由檢察官指揮調警等單位人員深入蒐證偵查中,呼籲參選人及支持者不要心存繳倖,發現賄選躍踴提出檢舉,還給選舉乾淨選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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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兼發言人陳怡利表示,已接獲賄選情資,現金部分有21件,賄選金額每票從500~2000元,疑似利用餐會、茶會形式進行賄選有4件,致贈禮品、旅遊也有4件,集中在縣議員及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選舉部分;另選舉暴力兩件、幽靈人口兩件,加上選他案,及恆春鎮長參選人鄭文龍控告現金鎮長盧玉棟涉嫌以摸彩變相賄選罪嫌案。
陳主任檢察官說,因宣誓檢警調單位年底查察賄選作為,依行政區域規畫了屏東(屏東警分局轄區)、屏北(里港、內埔)、屏中(潮州、東港)、屏南(枋寮、恆春)四個區域,各由一位主任檢察官率同各組任務編組內的檢察官進駐各區域,利用機動性查察作為,就近蒐證偵辦,全力遏阻賄選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