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藝人歐定興在網路上賣愛迪達球鞋,卻在與買家面交時,當場被識破是假貨挨告,一審被依違反《商標法》判拘役59天,二審高等法院駁回上訴,得易科罰金5萬9000元,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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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歐定興在網路上刊登代購愛迪達潮鞋「YEEZ BOOTS 350 Pirate Black」的訊息,有買家與他談妥以1雙2萬7000元價格購買,並約在便利超商面交。沒想到交貨時,眼尖的買家發現,鞋子根本是仿冒品,拒絕付款並提告。
台北地檢署將歐定興以違反《商標法》起訴,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處59天拘役,歐定興不服,強調鞋子是向另一上游批發商買來的,根本不知道是假貨,但二審法院駁回他的上訴,59天拘役可易科罰金5萬9000元,全案定讞。
不僅如此,美商愛迪達公司也對歐定興提起民事賠償訴訟,法院一審判決歐定興需賠償10萬元,並將判決書內容刊登報紙。不過智慧財產法院認為,不須刊登判決書內容,僅需賠償10萬,此部分仍可上訴。
歐定興在演出「流星花園」後,星運不佳,曾失業2年多,靠演藝圈大姊柴智屏金源,但他風波不斷,賣潮鞋被告,還曾因偷機車、偷筆電被逮,原本的緩起訴被撤銷,被判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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