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陶本和/台北報導
花蓮縣代理縣長蔡碧仲上任後,17日簽署的第一份人事命令,就是任命前花蓮市公所主任秘書、立委蕭美琴服務處執行長陳志強,出任民政處長一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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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長傅崐萁因合機案判刑8個月確定,須入監服刑,14日收到內政部發出的解職令,懸缺將由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代理,宣誓就職暨交接典禮 17日上午10時於花蓮縣政府大禮堂舉行,由內政部長徐國勇監交。
在蔡碧仲上任之後,簽署的第一份人事命令,就是任命陳志強擔任民政處長;而他過去曾任花蓮市公所的主任秘書,以及民進黨立委蕭美琴服務處的執行長,且在前花蓮市長田智宣擔任市長和吉安鄉長時,都是擔任幕僚長一職,對於民政業務非常熟悉。
陳志強下午在接獲縣府的通知後,隨即進入縣長辦公室討論接任民政處長的後續工作,也很快就答應接掌此一重任。
另外,有關蔡碧仲無官邸可住一事,經花蓮縣政府了解之後指出,由於這二天將有離職員工依規繳回府後路一棟多房間職務宿舍,但仍需時間整理清潔,因此本府將比照公務人員出差住宿費標準安排蔡碧仲先暫住縣府附近飯店,俾能兼顧安全與交通便利,待儘速將多房間職務宿舍整理妥適後,再安排代理縣長正式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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