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還記得應召女「妮可」嗎? 陳致中曾被法院認證call過她

圖文/鏡週刊

2010年7月3日,陳致中的爸爸陳水扁當時被關,媽媽吳淑珍生病,老婆忙著賺錢養家養小孩,當天凌晨他卻被《壹週刊》拍到開著自家的凌志休旅車載著花名「Nico」的應召女上汽車旅館性交易,雖然陳致中隨後在7月22日召開記者會公開否認並提告,但最後的結果卻是讓陳致中更為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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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高雄地方法院的開庭紀錄及判決書,當時法官問陳致中的律師,嫖客電話為何與陳致中本人使用電話是同一手機序號,律師回說「無法回答,也覺得很詭異。」,法官最後認定,陳致中的「0958」門號的SIM卡,與召妓男「0953」門號的SIM卡,曾使用同一支手機,其手機序號一致。而敗訴的陳致中也成為台灣第一位被法院認證,的確有跟應召女上摩鐵的客人。

有趣的是,當時陳致中也是登記參選高雄市議員,雖然他是被法院認證的嫖客,但自稱遭到司法迫害的陳致中,卻以3.2萬餘票,以同選區第一高票贏得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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