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芳男/宜蘭報導
基隆一名男子,6月期間,到北市某連鎖知名內衣店假借購買女性內衣,卻趁美貌的女店員不注意時伸狼瓜襲胸,女店員不勘受辱,向公司求救後提告,葉男到案時卻反駁「不接受指控」,因女店員所說的若是真的,怎會沒有指紋,但檢方依據監視器畫面,證實葉男確實有做出襲胸動作,全案偵結後,依性騷擾防治法起訴葉男,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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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基隆市葉姓男子,6月25日下午,到台北市文山區某連鎖知名內衣店購物,並佯稱要購買女性內衣,在店內端詳許久後,趁女店員不注意時,突然用左手觸摸店員右胸得逞。女店員不勘受辱,在公司LINE群組求援,由同事協助提告,但葉男到案時卻不接受指控,還稱若女店員說得若是真的,怎沒有指紋,否認有性騷擾狀況。
葉男否認犯行,但監視器畫面會說話,檢方依據報案紀錄及現場監視器錄影畫面、照片,認為葉男所辯不足認定,全案偵結後,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觸摸罪嫌,向地院聲請簡易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