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前花蓮縣長傅崐萁因花蓮理想大地度假飯店售地案,涉及違反稅捐稽徵法及偽證罪嫌,前經花蓮地院審理終結判處無罪。日前花蓮地檢署調查認為前縣長傅崐萁是榮亮實際負責人決定提起上訴,28日向法院補呈上萬字上訴理由,重申傅崐萁為買方公司的實際負責人,聲請撤銷原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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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理想大地因資金缺口急需10億元,出售66筆土地,由榮亮公司以10億5500萬元買下。榮亮公司未依法申報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檢方調查,認定傅崐萁是榮亮公司實際負責人,因此以違反稅捐稽徵法及偽證罪嫌將他起訴。不過,法院認定榮亮公司實際負責人是鮑廣庭,傅崐萁獲判無罪。
花檢表示,榮亮其發起人及董、監事等人,也都是傅崐萁、徐榛蔚的親屬,當初設立榮亮時,其中999萬為徐出資,剩下1萬為傅的母親出資,設資地點位於傅時任立法委員時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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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怡仁28日說明,傅崐萁不僅在購地案前曾透過榮亮公司參與幸褔人壽股權標售案,榮亮公司資金來自徐榛蔚與傅崐萁母親。檢方還查得的榮亮公司帳簿,提領人都是傅崐萁的家屬或部屬,帳戶密碼更與徐榛蔚私人使用密碼一致。
基於以上事實,花蓮地檢署向花蓮高等法院提起上訴,並補提上萬字的上訴理由,聲明傅崐並為榮亮公司實際負責人,請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將無罪判決撤銷,更改為適當合法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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