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補教名師高國華的兩任前妻對簿公堂,起因是為爭高家「祖厝」,第二任妻子蔡郁璇主張高國華欠3000萬贍養費,已聲請查封其祖厝,沒想到第一任妻子何廷芳也主張高國華欠她7000萬元,祖厝應歸她,蔡郁璇質疑根本沒有這筆債務,提出分配表異議之訴,台北地方法院將在11月20日傳喚高國華出庭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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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郁璇的委任律師認為,按目前已提出的債務明細表,無法釐清高國華是否真有積欠何廷芳債務,另高國華先前聲請延期拍賣祖厝,也早已超過何廷芳的支付命令期限,債務說應不足採信,又前3次的拍賣,何廷芳皆未出現,為何這次才半途殺出,動機可議,聲請傳喚高國華。
不過何廷芳的委任律師表示,何女和高國華的離婚協議書內,載明7000多萬元贍養費,但高至今未給,身為債權人,何廷芳有權參與拍賣,且依卷證內包括債務明細等資料,金額明確,沒有必要傳喚。
法官認為,到底高國華與何廷芳是否存在債務關係,金額為何,確實有必要釐清,將在11月20日開庭時,傳喚高國華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