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大陸人社部網站10日發布全國各地區最低薪資標準,截至9月底,上海、廣東、北京、天津、江蘇、浙江這六省份最低月新標準超過人民幣2,000元(約台幣8977元)為大關,其中又以上海的2420元(約台幣10,862元)為所有城市中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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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提高最低工資標準的地區至少有上海、廣東、北京、江蘇、山東、河南、新疆、四川、江西、廣西、雲南、西藏、遼寧等13個省市。
由於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工資與物價水平差別較大,導致了各地的最低工資標準不一。去年,上海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為58987.96元(約台幣26.53萬),海南則為22553.24元(約台幣10.14萬),兩者差距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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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不僅省份之間差距較大,即便是一個省份內,其標準也不一樣。比如,海南省現行的最低工資標準分為三檔,第一檔為1430元(約台幣6433元),與上海的2420元(約台幣10886元)相比,相差了990元(約台幣4453元)。而在廣東省,廣州執行第一檔標準,最低工資為2100元(約台幣9447元)韶關、河源、梅州、汕尾等11地執行第四檔標準,最低工資標準僅1410元(約台幣6433元)。
根據大陸的《最低工資規定》,在勞方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資方應支付給勞方的薪資在排除下列各項以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薪資標準,包括延長工作時間工資、處於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換句話說,在排除以上條件之後,勞方的薪資不可低於當地的最低薪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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