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喝酒開車易生意外,其實抽菸也會!桃園一名游姓男子今年5月20日晚間,開車行經中壢區龍東路段時,因邊開車、邊抽菸,致菸蒂掉落大腿上被燙到,情急之下拍打,造成分心方向盤打偏,撞上同向的鍾姓女騎士,致其倒地受傷,游男因未下車察看,卻加速離去,經警方循線查緝到案,桃園地檢署依肇事遺棄罪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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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指出,游姓男子(50歲)在今年5月20日晚間,開車行經中壢區龍東路段時,因一邊開車、一邊抽菸,致菸蒂掉落在他的大腿上,被菸蒂燙到,情急之下以手去拍,而造成分心方向盤打偏,撞上同向的鍾姓女騎士,致其倒地受傷,幸女騎士經路人報警送醫後,僅有膝蓋受傷。
唯游男向檢方聲稱,事發時當他抬頭時已見女騎士摔倒在地,他的車再碰撞她的機車,認為是她自己摔倒的,所以才駕車駛離。但因被害人指証歷歷,且經鑑定被害人車輛係遭撞擊始倒地等,桃園地檢署今依肇事遺棄罪將他起訴。
檢方指出,肇事遺棄罪屬公訴罪,而其「致人受傷」部分,無論被害人傷勢輕重,事發時有無他人在場,及肇事主因為行為人或被害人,都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無衡平機制,即使行為人違法行為輕微,顯可憫恕,或被害人願意原諒,雖可依刑法第59條酌減其刑,最低刑度仍在6個月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