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瑞瑤/台北報導
保險局近日發文到壽險公會,指出金檢時有發現企業假藉給員工福利或幫員工做退休規劃,幫員工投保壽險或年金險之後,竟擅自將受益人改為公司。這保險局震怒,認為根本是「假員工福利之名,行理財之實」,要求壽險公會要在2週內訂出自律規範,防止再次發生類似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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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局指出,之前金檢時就有發現,有企業以「員工福利」、「幫員工規劃退休」為由,幫員工投保壽險、年金險等人身保險,因為是員工做為被保險人,要保人是公司,公司之後就擅自將受益人變更為公司企業本身,等於之後的保險金給付就是給公司,而公司還可以享有稅負優惠。
保險局認為,企業這樣做,跟當初給員工投保的目的並不相符,這根本就是公司企業假員工福利或員工退休規劃之名,行公司資金運用之實。
因此,保險局要求壽險公會要在2週內訂出自律規範,避免讓保單淪為公司企業的資金運用工具。也要求各壽險公司接到類似案子,要採行必要的核保程序,評估企業以員工為被保險人投保的合理性,及確保之後變更受益人時,不會有無法符合原本投保目的的情形發生。並要求壽險公司要同時留存核保評估佐證文件及審查紀錄,給保險局後續查核。
壽險業者則表示,現行機制下,若企業幫員工投保,員工跟雇主間都同意,繳交保費的金錢來源也都沒問題,公司作為要保人,之後去改變受益人為公司,因為法規上合法,保險公司也不得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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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保險局要求壽險公會訂出規範,壽險公會表示,目前正研議中,目前是傾向要求企業幫員工投保時,契約上要註明放棄變更受益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