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桃園市一名許姓男子,利用擔任社區總幹事職務之便,於2016年6月至2017年9月間,向社區主委、財務及監察委員佯稱要向住戶催繳管理費、需辦理假扣押等理由,分別取得3人印鑑,擅自向銀行辦理社區定存解約取得4百多萬元、並侵占管理費等費用,總共拿走659萬餘元,桃園地檢署今依業務侵占等罪嫌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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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檢署調查,許男(47歲、在押)在桃園平鎮區某社區擔任總幹事時,涉嫌自2016年6月至2017年9月間,以向住戶催討管理費需辦理假扣押或有急需等理由,需要社區主委、監察委員和財務委員的印鑑;由於3人平時另有工作,加上許男又是社區總幹事,因此都把印鑑交給許男,許男取得印鑑後,擅自向銀行辦理社區定期存款解約取得4百多萬元。
另外,許男還把代收的社區管理費、磁扣費、汽機車清潔費、住戶裝潢施工保証金等186萬餘元占為己有,總共A了659萬餘元。直至,社區主委交接,於清查社區帳戶發現帳戶定存被解約,及大筆管理費短少,才揭發其侵佔惡行;許男事發後,一度落跑,經警方追緝到案並為檢方聲請羈押,桃園地檢署今偵結並依業務侵占等罪嫌將他起訴。